引言
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文献综述
(二)研究假设
1.数字技术发展与新零售企业创新效率。
2.动态竞争能力的中介作用。
3.组织合法性的调节作用。
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二)变量测度
(三)模型设定
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与相关系数
(二)模型选择
(三)主效应与调节效应检验
(四)中介效应检验
(五)门槛效应分析
(六)企业年龄的异质性分析
(七)稳健性检验与内生性检验
研究结论、管理启示和未来展望
(一)研究结论
(二)管理启示
(三)未来展望
文章摘要:在数字化的市场竞争中,通过实施数字技术发展是新零售企业提升创新效率的重要推动力。本文选取中国沪深A股368家上市的新零售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与双重门槛检验等方法,理论探讨并实证检验了数字技术发展对新零售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作用,并在其中引入组织合法性作为调节变量,引入动态竞争能力作为中介变量。得出结论:数字技术发展显著促进新零售企业创新效率;动态竞争力在数字技术发展与新零售企业创新效率中具有双重门槛的显著中介效应;组织合法性增强了数字技术发展对新零售企业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在数字技术发展对新零售企业创新效率的促进作用中,因企业年龄大小而呈现出显著的差异化特征。
文章关键词:
论文分类号:F832.51;F724.2;F273.1